第531章 舅舅和外甥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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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瑶姬仙子”,其封号乃“云华上宫夫人”,故世人亦常尊称其为“云华仙子”

神话传说浩渺如烟、纷繁复杂,瑶姬的身份也有很多

于《宝莲灯》神话之中,瑶姬(云华上宫夫人)乃玉帝之妹,亦是杨蛟、杨戬、杨婵之母

……

天界之上

通明殿的后花园中

太白金星启奏,提议让杨戬出任天庭司法天神之职

“杨戬之神力,丝毫不逊于已故的司法天神王灵官”

“若得杨戬坐镇天庭,守护天威,那些心怀鬼胎之神仙,必不敢再肆意妄为,天条之威严亦能得以维护”

“况且……”

太白金星略作停顿,似有难言之隐,终是开口道:

“况且,杨戬之母云华仙子,亦曾是天界司法天神”

“由杨戬子承母业,接任云华仙子昔日之职,亦是合情合理之事”

“杨戬……”

玉帝端坐于天帝宝座之上,低声重复着这个名字,深沉的目光穿透三十三天之遥,径直看向灌江口那座寂静清幽、仙气氤氲的真君庙

恍惚间,他仿佛再次看到当初那个桀骜不驯、手持三尖两刃刀、曾斧劈桃山救母的亲外甥

一时间

玉帝思绪如潮,万千感慨涌上心头

“云华……”

玉帝口中喃喃,忆起了自己那被镇于桃山之下、最终香消玉殒的亲妹瑶姬(云华仙子)

还有此刻因身份之隔、天规之限而无法言说的感情孽债,如乱麻般缠绕心头

过往种种,与天庭律法、无上威严之维护职责交织在一起,矛盾重重,如乱麻般难以抉择

遥想当年

他镇杀自己的亲妹子云华,其实也是无奈之举

司法天神之位,重若千钧,执掌天条,先斩后奏,乃天庭之根基所在

非绝对亲信之人,不可当此重任

而世间,还有什么比自己的亲生妹子更值得信任之人呢?

所以

天庭的“第一任司法天神”,其实是他玉帝的亲妹子,杨戬的母亲,也就是瑶姬(云华仙子)

遥想当年,云华仙子亦是天界威名远扬、英姿飒爽之女战神,神通广大,法力无边

杨戬之法力,便是继承了其母神之血脉,故而亦能神通广大、降妖除魔

云华仙子,乃天庭首任司法天神

王灵官,则为天庭第二任司法天神

彼时,天庭新立,百废待兴,正是需要确立天庭威严、震慑三界之时

结果

造化弄人

他的亲妹子云华仙子,身为天界司法天神,却知法犯法,下界与凡人私配,更诞下子嗣

此事闹得三界皆知,沸沸扬扬,如巨石投入平静湖面,激起千层浪

天庭初立

三界有这么多双眼睛,看着天庭

他玉帝身为三界之主,面对此等棘手之事,又能如何?

他又能作何选择?

……

古人云:“玉,石之美者”

玉,其实就是极为美丽的石头

古代好玉,视玉为最美之石

由玉所制之“玉玺”,更是皇权之象征,承载着至高无上之权力

历代帝王皆视玉玺为镇国之宝,拥有玉玺者,方为正统之君

“玉玺”,天生象征着皇权

所以,“天帝信仰”与“玉石崇拜”在历史的长河中相互交融、彼此渗透

最终孕育出了“玉皇大帝”这一至高无上的神祇,即玉帝,全称:“昊天金阙无上至尊……玉皇上帝”

玉帝的玉,其实就是玉石的玉,玉帝,“玉之帝”也,顾名思义就是“玉之皇帝”、“石之皇帝”

此名号也暗示了玉帝的出身

传说混沌初开之时,有一混沌原石之上,分裂出两块石头,一块化为玉帝,一块化为其妹云华

云华仙子亦继承此神奇体质,战斗力极强,与玉帝同根同源,一母同胞

他玉帝为“天庭之主”,云华仙子为天庭的“司法天神”,他们兄妹二人曾经相互扶持、共同守护三界

最终却走向对立

……

云华犯法

他玉帝其实没什么好的选择

他是选择亲情,还是选择法度?

其一

他玉帝若选择亲情,包庇亲妹子云华仙子

然如此一来,一旦开了此先例,天庭之法,便彻底废了

天界众神皆会视天庭法度如儿戏,心中暗想:

“你玉帝之亲妹子犯法了,你都不处置,你又凭什么管我们?”

那到时候,整个三界必将全乱套了

即:“舍法而保妹”

但是吧,这仙和凡,肯定不能私配的

人族力量弱小,如同蝼蚁撼树,在神族强大的力量面前,毫无反抗之力

而神族力量强大,足以翻云覆雨,掌控世间万物之命运

人与神,自出生那一刻起,便注定了不在同一对等地位之上

此乃天地之法则,无法改变

国有国法,家有家规,天有天条

这些规矩乃三界运行之基石,维护着三界之秩序与平衡

若没有了这些规矩的束缚,人神若肆意私配

那其实对下界人族来说,其实是一场灾难

毕竟,人之力,焉能抗拒神之力

无数凡人,将会沦为神的掌中玩物,失去自我,彻底失去自由和尊严

悲剧将会何其多也

神仙动情,三界不宁

天界禁止仙凡私配,其实是保护凡人的

天规虽残酷与无情,但也有一定的必要性

其二

他玉帝要么选择法度,大义灭亲,镇压亲妹子云华

如此,天庭的法度才能立下来

即:“压妹以祭法”

……

他唯有这两条路可选:

要么“徇私枉法”?

要么“大义灭亲”?

他玉帝其实最开始压根没想着杀自己的亲妹子云华

他其实是想着保全云华之性命

但是,和云华私配之凡人杨天佑,是一定不能活的

不杀杨天佑,不足以正天规,不足以“杀鸡儆猴”

以及云华仙子和凡人私配所生之几个孩子,即杨蛟、杨戬、杨婵,也得杀之一二,以儆效尤

如此一来,天规可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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