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7章 深夜练棍(2 / 2)
“你就吹吧,还几个亿呢,把你卖了都不值几个亿”程好见他说话没正形,立马嗔怪道
但又不能说自己今天特意找过他,还“送货上门”,心中为这事懊恼,也不知在气自己还是气对方
“呼,呼,我说真的,在宝岛帮投资人谈一笔生意,要过阵子才能回帝都”张远边喘着粗气边说道
“这样呀……”程好单手托腮,心头一动
他还认识投资人呐
明明年纪比我还小,还蛮厉害的嘛
“我怎么听着你很喘的样子?”程好反应过后,随即发问
“应酬,酒喝多了……疼疼疼!”
“又怎么了?”
“踢到桌角了”张远有些慌忙的解释道:“好姐,我正有些事要忙,等我回来了再联系你吧”
“嗯,你先忙”程好乖巧的挂断了电话,内心好像获得了一丝宽慰,很快便沉沉睡去
同一时间,宝岛这头,贾婧雯家中
张远放下手机,把诺基亚随后扔到一旁
而跪在木地板上的贾婧雯则站起身子,满脸红晕,一脸坏笑的擦了擦嘴,顺带还用手掌活揉了揉下颌
刚才程好的电话便是她接起的,也是她递给张远的
当然,这位宝岛大美人可没那么好心,她这么做,完全是为了捉弄张远,顺带寻找刺激
张远接电话那会儿,她正口含天宪呢
别看这位在影视剧中多出演清纯女子,但其实她出道时便是以阳光活泼,甚至有些假小子的形象示人的
爱玩是她的天性
“你很厉害嘛,半夜还有美女打给你”贾婧雯手拿把掐,狡黠的微笑着
程好是谁她当然知道,论美貌,对方至少能与她平起平坐
所以在看到来电提示时,这位的心中升起了一丝嫉妒
“说吧,怎么让她这么想你的?”贾婧雯一甩秀发,坐到了他怀中
“她的父亲病重,急需治疗费用,我借了一些给她”
贾婧雯原本正在用朱唇摩挲他的脖颈,听到这话,浑身一颤,抬起脑袋,一对明眸与他对视
“真的吗?”
“嗯”
宝岛美人心头一紧,原本眼神中桃色被替换成了忧伤
她也曾面对同样的窘境,只不过那时她更年轻,还不到18岁
母亲无力负担,弟弟尚且年幼,全家的重担,父亲的医药费,全都压到了她稚嫩的肩膀上
拼命接戏赚钱,没日没夜的工作,还得去医院探望行将就木的父亲,这便是她的18岁
贾婧雯展开双臂,环住了张远的肩膀:“她很幸运”
她想着,若是当年也有一位像张远这般愿意帮助自己的男人,那该多好呀
她用葱白的手指点了点张远的鼻子:“你做的很好,我要奖励你!”
“怎么奖励?”
“随你喽……呵呵呵”贾婧雯发出了银铃般的笑声
张远可是练过少林棍法的,尤其是在赵得财和大胡子的属性加持下,他的棍法愈发精进
但练习棍法,不光要会攻击,还要会破解对手的招数
今晚,他便打算使出一套破棍法,让贾静雯知道一下华夏武学的博大精深
第一招:四平搭外扎里:圈外搭,圈里看,我立四平,彼搭我圈外,扎我圈里
第二招:双封单闭:彼扎我圈里,我劈开彼棍,扎彼圈里;或手或心或肋,圈外皆同
第三招:封枪锁口:彼扎我圈里,我拿开棍,进步指彼咽喉
第四招勾挂硬靠:彼见我提棍,棍则起削我手,我顺彼势力,勾挂进步走圈外,硬靠打彼手
……
一路使用第十八招滚枪锁口:彼见我棍锁口,彼棚起我棍,我抽棍复扎彼咽喉
这一套少林破棍式才终于完成
打的贾婧雯丢盔弃甲,伏地求饶,腰肢抖如筛糠,呼吸气喘如牛
不复言语张狂,徒留媚眼如丝
【收到来自贾婧雯的感谢,颜值+1,气质+1,高尔夫基础+2,台词功底+1!】
我靠,这也能薅!
张远觉得,自己好像发掘了一条新赛道……
第二日中午,贾婧雯和张远两人盖这条薄薄的毯子睡在地上
为啥不躺床上呢
因为床塌了……
贾婧雯大腿白花花的跨在毯子外边,大腿外侧还用口红歪歪扭扭写着的一个“正”字
“喂,喂,醒醒”张远醒来后,拍了拍贾婧雯的脸颊
这位不光不睁眼,还用力往他胸前钻了钻,整个人就跟挂件似的粘在了他身上
“还有正事呢,记得我找你帮忙……”
“知道啦,知道啦,你让我再歇会嘛”贾婧雯把脑袋埋到毯子里,嘴里嘀咕着
“我哪儿知道练武的人体力那么好……”
直到下午临近晚间,两人才起身洗漱,吃了点东西回复体力后,贾婧雯笑盈盈的挂在他肩膀上
“背我”
“为什么?”
“腿软了,走不动”贾婧雯的笑容就没停过:“你的表现我超级超级满意”
“在宝岛的这几天,你就别住酒店啦”
“不如多陪陪我,要不你别在大陆工作了,转来宝岛演戏吧,那样我就能经常找你玩啦”
经过昨晚,贾婧雯恨不得把他当自己的滴滴专车使
“你不也经常去帝都拍戏,我们在那里也能见面”
“也对吼”贾婧雯微笑着蹭了蹭他的脸颊
但她也已经听出来,张远并没有和她升级关系的意向
有些惋惜,但她并未表现出来
“他还太年轻,也不是大富之家的公子,否则我宁可奉子成婚也要把他拿下的”
贾婧雯心想着,要是再给他几年时间,会不会不一样呢?
稍作休整,俩人坐上那辆银灰色的奔驰小跑车,前去市区某高档会所赴宴
这才是张远联系贾婧雯的主要目标,至于同度春宵只是顺手而为之
他的目的,是让贾婧雯带自己去见一个人,并帮忙求情办事
他像求见的这位名叫吴墩,是宝岛长宏影视的老板,同时也是贾婧雯的干爹
而此人还有另一个身份
宝岛第一大派,竹联帮的总护法!
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