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56章 悲催的李川(2 / 2)
从抢劫银行这个角度来讲,王强没有直接参与抢银行,他只是作为李川的接应人
divss=contentadv没有直接参与抢劫行为最多他也就是包庇
但是包庇完之后,他建才起义把李川迷晕,目的是为了霸占200万赃款
如果这个钱属于李川的正经收入的话,那么王强这种行为就应该属于绑架勒索或者是抢劫
可对方的钱是赃款
抢劫赃款……怎么算?
“先带回去吧”
清理好现场,陆川等人把两个人带回了bz市刑侦支队
审讯室里,李川悠悠醒来
看到自己所处的海环境发生了变化,李川脸色急剧变化
被抓了
终究还是被抓了
其实李川这次策划的银行抢劫案非常缜密
张小虎和陈政两人逃离的方案其实就是他做的,说实话,那两个方案有一定被警察发现的可能,但是他选择的逃跑方案是不可能被发现的
王强房子里的那个隔间暗格就是他提议做出来的
暗格不大,他钻进去之后警察不可能发现,因为外表没有一点破绽,而暗格进出口在床底下
警察即便搜索过来的话,也只能看看床底下没有人也就算了
所以自己藏在王强家里是万无一失的
这样的话只要挨过一天两天风声一过,他就能带着钱远走高飞
可是李川万万没想到,自己竟然被王强摆了一道
“杀千刀的王强!”
这是李川恢复清醒后的第一句话
三名犯罪嫌疑人已经全部落网,所有的赃款也全部追回,案子到现在为止,从刑侦的角度来讲,应该算是破了
陈天宝,陈政和张小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
再加上王强的供词,李川即便不交代,也能够无口供定他的罪
剩下的事情就是整理相关资料,移交甲方进行起诉
比较有意思的就是王强的犯罪行为应该怎么界定
有些人是主张按照抢劫罪的同罪论处的
因为王强明知道李川去抢银行,而且承诺了给他报酬,所以他这种包庇的前提是为了获得报酬,他之所以没有参加具体的行动,不是因为他不想或者是不敢,而是因为他有另外的作用,就是帮助李川逃跑
所以从主观意识上来讲,王强是有抢银行的主观意愿的
也就是说对方有主观犯罪意图
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也就罢了,但王强在李川抢回钱之后把对方迷晕了,想要独吞200多万的赃款
这就涉及到另一种犯罪抢劫
如果王强不知道李川的钱是赃款从而进行抢劫的话,这种情况下的犯罪就是正常的抢劫罪
但是王强是明知道李川的钱是赃款的,他这种情况下的抢劫,就不能够完全按照抢劫罪来判定
当然具体怎么判怎么起诉,最终会判什么罪名是法官的事情,陆川等人只是猜测了聊
重案组这次出马在短时间内侦破了如此重要的案件,市里省里都给予了相当的肯定
当天晚上bz市公安局局长亲自请李东林等重案组成员吃饭
明天一早重案组将解散所有成员回到各自单位,李东林也要回省厅做案件的详细汇报
说实话,对这起案件这么快,侦破比较有利的就是bz市本地的公安系统
bz市公安局局长,还有刑警支队支队长高翔,他们的压力骤然减轻
否则的话,能不能干下去都是两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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